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guī)定,現公布如皋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從2022年1月1日起到2022年12月31日止。
一、總體情況
2022年,如皋市公安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南通和如皋市政府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部署要求,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相關規(guī)定,聚焦社會公眾需求,不斷提高公安工作透明度,建設法治公安。全年通過政府網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81件,辦理依申請政府信息公開58件。
(一)強化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市公安局黨委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要領導親自分管,成立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制定工作規(guī)范,明確一名取得公職律師資格的民警具體負責。堅持法制、保密等業(yè)務部門審核,重大復雜情況由主管部門負責人牽頭組織會商,確保公開的政府信息準確、規(guī)范。對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普遍關注、需要社會知曉的執(zhí)法信息,及時主動向社會公開;同時,把依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檢驗執(zhí)法規(guī)范化建設成效、檢驗各基層單位依法管理、公正執(zhí)法能力的重要載體,嚴格責任追究,自上而下推動各單位和全體民警從思想上真正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健全制度機制,提升工作質效。制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guī)范,明確了公開主體、范圍、具體內容以及公開流程。從便民服務等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力度,按照法定時限及時發(fā)布并實時更新法定主動公開內容。依申請公開方面,落實“三級審核”制度,明晰警種職責、理順運行機制。明確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受理、審查和答復工作程序,遵循合法、及時、準確、便民的原則,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依法規(guī)范答復。
(三)暢通信息渠道,推動規(guī)范建設。隨著法治建設的不斷深入,群眾法律意識普遍增強,公安機關在開展行政管理過程中,不斷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暢通查詢獲取渠道。對涉及公共服務、公益事業(yè)等方面的行政審批許可項目、管理服務業(yè)務等政府信息,及時主動公開,并實行“掌上運行”,讓群眾足不出戶,就能辦理業(yè)務、獲取信息。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平臺及時發(fā)布警情預警,通知通告,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安全防范意識,最大限度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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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fā)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guī)章 |
0 |
0 |
0 |
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 |
0 |
0 |
1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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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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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2186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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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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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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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16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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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95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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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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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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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
725.28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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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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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yè) 企業(yè)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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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57 |
2 |
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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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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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13 |
1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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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qū)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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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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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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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wěn)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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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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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9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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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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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zhí)法案卷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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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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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19 |
1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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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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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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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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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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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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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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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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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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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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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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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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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xù)辦理 |
2 |
2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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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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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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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 |
5 |
5 |
5 |
5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還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機制運行方面,雖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guī)范,但在日常執(zhí)行方面還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將嚴格根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guī)范進一步優(yōu)化工作流程;二是部分具體承辦單位存在拖拉辦理等現象,下一步將納入日常執(zhí)行力考核,推動規(guī)范高效辦理。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2年度未有收取信息處理費情況,無其他需要報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