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如皋市133#安置房二期通信配套工程
2、工程地點:如皋市,133#地安置房
3、預計工程造價:約16.5萬元
4、工程實施內容:本工程為如皋市133#安置房二期通信配套工程,包含電信間(以內)至家居配線箱的用戶光纜及配線設備等(兩端箱體、樓層分纖箱、光纜成端尾纖)。
5、工程發(fā)包單位:如皋市民生住房開發(fā)有限公司
二、對施工隊伍的要求
1、投標單位資質要求:具備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資質及以上(含)或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yè)承包貳級以上(含)資質;
建造師資質要求:機電工程專業(yè)二級建造師以上(含)或通信與廣電工程專業(yè)二級建造師以上(含)(投標時攜帶營業(yè)執(zhí)照、資證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及建造師證)。
2、投標單位必須自備所需的施工機械;
3、施工隊必須據實編制詳細施工方案及工期、安全保證措施,開工前報業(yè)主單位審批后組織實施;
4、本工程按規(guī)定辦理質量、安全等手續(xù),各道工序的驗收都必須嚴格按國家現行有關規(guī)范驗收,同時施工單位須提供完整的三套工程竣工資料。
5、本工程質量等級要求:合格,中標方必須承諾通過運行商及通信辦驗收。
三、工程期限
本工程工期為25日歷天。
計劃開工日期:2020年4月日,計劃竣工驗收日期:2020年5月日。
本工程質量保修期依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執(zhí)行。
四、工程報價和中標
1、招標控制價文件組成
本工程計稅方式為一般計稅方法。詳見“省住房建設廳關于建筑業(yè)實施營改增后江蘇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調整的通知”蘇建價【2016】154號及附件、通建價【2016】11號“關于建筑業(yè)實施營改增后我市建設工程材料指導價格信息發(fā)布工作調整的通知”。
本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編制中:(1)招標人暫估價分為材料和工程設備暫估單價和專業(yè)工程暫估價兩類均按除稅綜合單價列入。(2)暫列金額、總承包服務費按除稅價格計入。
2、議標文件后附的工程量清單標明的工程量是投標人投標報價的共同基礎,投標人應結合議標文件、工程量清單、圖紙一起閱讀理解。投標報價應包括議標文件所確定的議標范圍內相應工程量清單及相關資料的全部內容,以及為完成上述內容所必須的附屬工程、臨時工程、材料、勞務及所需的全部費用。
3、投標報價方式:本工程項目采用固定單價報價。投標人報價時應充分考慮施工期間各類建材的市場風險??⒐そY算的工程量按承發(fā)包雙方在合同中約定應予計量且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確定,完成發(fā)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發(fā)生非承包人責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現場簽證確定。
4、無論何種原因引起的分部分項工程量增減,投標人投標綜合單價(除稅價格)不變,工程量按實計量。
5、投標人所報的措施項目費固定包死,在施工過程中如因施工組織設計不符合實際需要、不完善、計算錯誤等原因導致修改,或是應監(jiān)理工程師合理指令作適當調整時,結算時均不作調整。對招標人所列的措施項目 ,投標人可根據工程實際與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增補,結算時,除工程變更引起施工方案改變外,承包人不得以招標工程措施項目清單缺項為由要求新增措施項目。因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變更,造成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變更,引起措施項目發(fā)生變化時,措施項目費應按下列原則調整:單價措施項目變更原則同分部分項工程;總價措施項目中以費率報價的,費率不變;總價項目中以費用報價的,按投標時口徑折算成費率調整;原措施費中沒有的措施項目,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措施費變更要求,經發(fā)包人確認后調整。注:工程結算時工程量調整引起措施項目調整的方法亦同此條款執(zhí)行。
單價及總價措施項目費均為除稅價格。
6、本工程如圖紙變更或招標人要求變動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單項目增加時,其相應綜合單價(除稅價格)由承包人提出,其相應綜合單價由承包人根據《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工程量計算規(guī)范》(GB50854-2013)等9本工程量計算規(guī)范即“2013版計算規(guī)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guī)范》(GB/T50353-2013)、《江蘇省建設工程費用定額》(2014年)、工信部規(guī)【2008】75號文:“關于發(fā)布《通信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及相關定額的通知”及附件1:《通信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附件2:《通信建設工程費用定額》,附件3:《通信建設工程施工機械、儀器儀表臺班定額》,附件4:《通信建設工程預算定額》第四篇《通信線路工程》、第五篇《通信管道工程》;工信部2011年9月發(fā)布的《無源光網絡(PON)等通信建設工程補充定額》以及相應補充規(guī)定和南通市有關規(guī)定確定,材料價格執(zhí)行施工期間信息指導價(認質認價除外),計算工程造價后,按中標價與標底價的同等下浮率下?。鄢龝憾▋r后的下浮費率)。特別注明:發(fā)包人如設有預留金,工程結算方式亦同以上方法。
注:投標下浮率為=(1-A1/A2)*100%
A1=投標(中標價-預留金-暫定價-規(guī)費-稅金);
A2=招標(標底價-預留金-暫定價-規(guī)費-稅金)。
7、投標人在投標報價單價中應充分考慮市場風險和國家政策性風險,除上述明示條款外,其余結算時不作調整。
8、投標報價的計價方法
投標報價的計價方法按《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GB50857-2013)執(zhí)行。配套使用江蘇省建筑工程、安裝工程計價表(以下簡稱江蘇省計價表)、費用計算規(guī)則(蘇建價(2014)299號文),由招標人提供工程量數量,投標人自主報價確定工程造價的計價方式。投標人應根據企業(yè)的經營管理狀況研究制定企業(yè)定額。
本工程計稅方式為一般計稅方法,建設工程費用計算程序按一般計稅方法中“工程量清單法計算程序(包工包料表5-1)”。主要詳見“省住房建設廳關于建筑業(yè)實施營改增后江蘇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調整的通知”蘇建價【2016】154號及附件1。
9、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15天內施工方必須將決算資料和竣工圖一式叁份報業(yè)主方核準、報審。
10、施工用臨時用水、電,由投標人在施工現場周界招標人指定的接入點接入,相關費用由投標人自行承擔,結算時不作調整。
11、本工程主要材料設備(光纖、光纜、落地交接箱、分纖箱)推薦品牌為:普天、普利馳、安普、西蒙、中天。投標人必選用推薦品牌,否則按廢標處理,中標后不得更換品牌。
五、投標報價編制要求
1、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投標人不得采用總價讓利或以總價百分比讓利等辦法進行投標報價。
2、除投標人自行補充的措施項目外,投標報價的計量單位、工程量必須與招標人提供的一致。
3、工程量清單中投標人沒有填入單價或價格的子目,其費用視為已分攤在工程量清單中其他子目的單價或價格之中。
4、人工單價由投標人在投標報價時自行測算調整幅度,竣工結算時不作調整。投標人測算時可參照《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發(fā)布建設工程人工工資指導價的通知》(蘇建函價〔2019〕411號)。
5、不可競爭費用計取依據工程量清單文件。
6、本工程取費類別按規(guī)定計取。
7、可競爭的措施費的計取由投標人根據企業(yè)自身情況自行報價,結算不予調整。
8、投標人確定投標報價,同時應考慮合同中包含的所有風險、責任等各項費用。
9、投標人不能改動招標人暫估的材料價格、暫估的項目綜合單價以及不可競爭費用,否則被視為未實質性響應本招標文件。
10、所有暫定價材料,投標單位不得變動,實際施工時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執(zhí)行。
六、工程變更
1、采用固定單價合同形式的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竣工結算的工程量按發(fā)承包雙方在合同中約定應予計量且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確定,完成發(fā)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發(fā)生非承包人責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現場簽證確定。
2、因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漏項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變更,造成新增加的工程量清單項目按以下方式確定其綜合單價: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綜合單價(除稅價格),按已有的綜合單價變更合同價款;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綜合單價(除稅價格),可以參照類似的綜合單價變更合同價款;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參照四.6條執(zhí)行。
3、施工中出現施工圖紙(含設計變更)與工程量清單特征描述不符的,按新的項目特征確定相應工程量清單項目的綜合單價,由承包人提出綜合單價,報發(fā)包人確認。確認的方法參照四.6條執(zhí)行。
4、未經發(fā)包人確認的變更、簽證及調整不作為施工、結算的依據。如承包人根據未經共同確認的變更調整施工,由此造成的相關費用及損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擔。
5、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a、發(fā)包方、承包方雙方認可的設計變更;b、發(fā)包方和監(jiān)理方均認可的簽證。
七、工程付款方式
本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后14天內支付至合同價款的80%,竣工驗收滿貳年結清全部工程款。每次支付前,承包人均應出具相應金額的發(fā)票。質量保證金待缺陷責任期滿且無質量問題后無息返還。
八、安全文明施工
1、施工期間承包施工方必須嚴格按安全文明施工規(guī)范組織施工,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網絡、安全責任體系、制度,同時認真記好安全臺帳。如發(fā)生安全事故一律由承包人負全責。
2、施工單位必須依法為施工現場從事管理和作業(yè)的員工辦理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3、施工現場必須按要求布設通告、警示標志、施工護欄及警示紅燈,并明確專職安全員日夜巡查。
九、承包方中標后(合同簽訂前),必須向發(fā)包方一次性繳納中標價10%的履約保證金。(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安全無事故且工期按施工合同約定完成后無息退還);質量保證金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在進度款中扣留,待缺陷責任期滿無質量問題后無息退還)。
十、參加競標人必須對上列各項條款以書面形式作出明確的承諾。
十一、違約
1 、發(fā)包人違約
發(fā)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項在延期時間內的貸款利息。
2、承包人違約
若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施工質量存在嚴重缺陷,則發(fā)包人有權終止合同,勒令退場,除工程質量保證金不予退還外,還應承擔賠償發(fā)包人損失的責任,并且已完成的有效工程量只按50%計量結算。
如經驗收達不到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質量標準,除返工合格后,質量履約保證金不退還,返工損失費自付外,承包人還應按合同總價的 20 %對發(fā)包人進行賠償。
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間必須抓好安全生產工作,如在施工期間發(fā)生安全事故,則罰沒全部安全履約保證金,并且,由此所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承包人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1)因承包人原因,致使質量(包括關鍵部位)達不到招標文件要求的;(2)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拖延,節(jié)點工期滯后施工組織設計超過5天的;(3)暫估價材料或專業(yè)項目,經招標或發(fā)包人及監(jiān)理單位確認價格后承包人拒不實施的;(4)違反招標文件其他實質性條款的。發(fā)包人有權針對以上情形另行組織施工,該部分工程結算價款以發(fā)包人與另行組織施工的施工方合同價為準,工程價款直接從承包人合同價中扣除。
本工程不得轉包和違法分包,否則一經發(fā)現,發(fā)包人有權解除合同,取消施工資格,已完工程量不予結算。
十二、議標時間:2020年4月10日上午8:30時
地點:如皋市行政中心B座4樓
投標時攜帶:
1、資格審查資料:營業(yè)執(zhí)照、資格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及建造師證、安全生產考核B證、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加蓋公章,其余資料提供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帶來核對。
2、投標報價文件:投標報價承諾書、已標價工程量清單,原件加蓋公章。
3、投標文件密封要求 :將資格審查資料與投標報價文件分別裝訂成冊,密封包裝并于騎封處加蓋公章及法人代表印章。
4、現場踏勘確認表:見附件三
發(fā)包單位:如皋市民生住房開發(fā)有限公司
二O二O年四月七日